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教科研训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江苏省特级教师、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或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选调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选调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五)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组织管理、策划、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运用信息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科教学实绩突出。
(六)具备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5年9月30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09:00-9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403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连云港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不符合选调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2187。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6.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7.反映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的相关材料(限报5项)。
8.近5年在省级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论文。
9.选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其中第3-8项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选调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销该选调岗位。各岗位开考情况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选调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选调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选调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3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适岗能力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适岗能力评价、面试均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适岗能力评价
适岗能力评价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评赋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力、学科专业水平、教科研能力、个人发展潜力等。适岗能力评价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适岗能力评价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教育教学问题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适岗能力评价×50%+面试×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及排名将在所有考试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选调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选调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选调单位或者连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选调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十、选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选调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xls
3.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2025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docx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jyj.lyg.gov.cn/lygsjyj/tzgg/content/811171d3-6ff1-450b-a947-455fe60db9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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