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聚优秀人才到嘉陵创新创业,现将嘉陵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要求。报名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及专业代码”两栏表述分别相符(比如:“机械类0855”则代表需求专业为机械〈一级学科〉所属所有专业)。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考(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7月23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说明
嘉陵区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1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该批次引进人才在嘉陵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嘉陵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单位引进10人需“带编入企”在企业工作3年。“带编入企”人才派驻服务企业期间,党组织、工会会员关系转入派驻企业,工资待遇由编制所在单位发放,产生的差旅、工会福利等费用由派驻企业依据企业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或补助。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18:30。
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在网上报名后,即可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参加现场审查,不再单独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资格审查地点为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18号,联系人:杜长操,联系电话:0817-3733692。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2寸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由报考者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8月3日9:00-8月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6.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 开考比例
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经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若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调剂到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核方式
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20:1比例的,则先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嘉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登录查询。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20: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效报考人数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登录查询。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jialing.gov.cn/zwgk/fdzdgknr/zkly/)上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1>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可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暂缓聘用,经查实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六)特别提示
引进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信息、通知、公示均在嘉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发布公告或通知。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人才招引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617268
监督电话:0817-363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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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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