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该院成立于195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我区唯一一家法定自治区级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承担药品及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化妆品的监督抽检检验、评价检验、风险监测以及药品注册检验、复验和进口药材检验等任务,开展与药品、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等有关的科研工作。2025年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该院现有在编职工72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33人,拥有高级职称26人,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第一层次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人才2人、第十二批“草原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1个。现有实验大楼建筑总面积12257㎡,普通实验室面积7343㎡,无菌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等特殊实验室面积1027㎡,共有实验仪器1202台(套),总值达1.78亿元,中蒙药标本馆现有珍贵标本13000余件。
依托“自治区药品标准研究与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中药、化学药2个“草原英才创新团队”优势,该院在中药(蒙药)、化学药、化妆品、药理、微生物等领域均成立了科研团队,有相应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累计完成国家药监局、中检院、国家药典委课题19项,自治区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其它横向课题60余项。承担“蒙药标准提高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开展《内蒙古中药材标准》标准提升工作,完成了35个品种的标准提高,出版了《内蒙古中药材标准》(2021年版)。
二、引进计划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计划引进3名博士,见下表。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且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联系人及电话:0471-4505525、4507178
简历投递邮箱:nmgyjj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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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mpa.nmg.gov.cn/zfxxgkzl/fdzdgknr/bmwj/tzgg_16813/202505/t20250521_2726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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