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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12-14 16:07:0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深入推进我市能源行业高质高效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专业及其他要求:符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4年12月16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7:30,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三)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地点统一设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查成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能源局机关党委完成。市能源局在能力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能源局机关党委(鄂尔多斯市能源局735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高低排序和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能源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市能源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项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477-8599559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477-8586069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4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ztzl_146775/sbjjhjyzxbz_150814/sbjjhjyzxbz/202412/t20241203_3734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