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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35人)
2024-10-15 10:04:38   地区:四川   浏览:0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由资格复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两日内。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过期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无效)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缺考面试或者面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3.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等)按报考单位分别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由原组织实施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