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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州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291名)
2024-09-25 11:46:49   地区:贵州   浏览:0

  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学历认证;(3)其他岗位需要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其他材料。

  引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引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引聘资格。各引才单位按要求及时审核报名资料,并将报名审核情况反馈报名人员。

  (二)测评

  测评由州直引才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引才单位所在地组织开展笔试、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评。各引才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引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另行组织测评,测评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方案另行制定,各州直引才单位、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1月15日前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企业单位测评,由招聘单位自行研究确定。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测评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如有人员放弃签约,在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选择签约对象。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4年秋季黔西南州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州直引才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引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引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引聘人员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单位表现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多递补两次。

  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事宜

  (一)引聘人员必须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提供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聘用备案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需2025年12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二)本次引聘测评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无任何培训。

  (三)引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3222011(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59-3241595(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0859-3221609(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附件:1.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事业单位信息表

        2.黔西南州2024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