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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成华区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48名)
2024-09-25 11:48:15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并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医院。

  十二、特别提示

  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准确、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开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三、监督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