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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343人)
2024-09-18 11:38:13   地区:山东   浏览:0

  进入资格复审、考察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内容参照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复审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谈话、查验材料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具体事宜在市中区政府网站公布。

  七、公示聘用

  对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中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发放《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145号

  邮编:277100

  电话:0632-3695719

  附件:

  1.2024年枣庄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2024年枣庄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枣庄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4日

标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枣庄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http://www.zzszq.gov.cn/zw/gkml/qzbm/wsjkj/202409/t20240914_1939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