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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市编省招)公告(
2024-09-13 11:42:38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9月18日08:00-9月25日20:00。

  邮箱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以邮件形式发送);网上平台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三)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其他岗位所需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4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包括面试、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环节。考核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考察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各单位网站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口腔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舟山医院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1322室(舟山医院组织人事处)。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咨询电话:0580—2065040,监督电话:0580—2065355。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38号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门诊楼810室(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舟山市中医院咨询电话:0580—8123901、2615107,监督电话:0580—261511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136号九天揽月大厦六楼(舟山市中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80—2627973,监督电话:0580—2362900。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鼓吹山路29号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317室(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