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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11名)
2024-09-13 11:42:53   地区:浙江   浏览:0

  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本次招聘岗位若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的,总成绩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招聘岗位若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的,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xfby.com/),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 系 人:沈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703

  附件:1.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报名登记表

  2.择业期承诺书(样张)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

原网址:https://wsjkw.jiaxing.gov.cn/art/2024/9/10/art_1229456615_5372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