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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4-09-13 14:50:35   地区:江西   浏览:0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9年7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尚未履行服务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引进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7.关于备案制编制的说明:备案制编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本次公开引进的“备案制编制”岗位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电子邮件发至《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中报考岗位对应邮箱。每人限发一次有效邮件,多发的视为无效不予接收。请报名者谨慎选择岗位,认真填报提交。

  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23日9:00起至9月27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3);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③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报名时请将所需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所报考岗位指定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须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3.为在引进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引进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注: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成功后,请于报名时间(9月23日-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拨打《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进行报名确认。

  (二)诚信报考承诺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引进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对考生邮件所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另行公告。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