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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9-04 12:54:53   地区:湖南   浏览:0

  州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岗位(若出现多报岗位情况,则以第一次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相关招引单位按有关规定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引单位对考生提交的网络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时在引才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开考比例。原则上招引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招引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人才办、州人社局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引进计划。

  2.面试方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的对象,面试根据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由引才组织实施方按程序组织开展。其中,医卫类岗位的面试由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面试由湘西自治州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相关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不再进入人才招引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根据面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增加复试,复试于面试当天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岗位序号为13—27的医卫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按该引进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招考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相关程序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监督电话: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0743-8223229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43-8715617。

  (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3-8561837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3-871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