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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03 21:02:15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服务平台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服务平台和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聘岗位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通知与递补

      面试前5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平台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同步公布。

  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前3天17:00前,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因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等产生空额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及有关事项

      1.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