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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03 21:02:15   地区:福建   浏览:0

      6.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等精神,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四)户籍要求

      1.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福建省生源及驻闽部队随军家属,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可报考招考范围为“本省”的岗位。招考范围限制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备注1: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备注2:符合省内生源地认定条件的省外生源或福建省生源,户籍地可填写为本人毕业高校所在地或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或部队所在驻地。

      2.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技能等相应条件的均可报考。

      (五)起止时间

      1.本次招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4年9月2日(含)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9月2日(含)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起止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9月到2024年8月,算1年。

      5.本次考试招聘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9月到2024年8月,算1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8:00——9月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