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其笔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或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面试场地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面试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卫健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区卫健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卫健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社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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