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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怀化市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84名)
2024-08-28 09:53:20   地区:湖南   浏览:0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考生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和单位需要,可选择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较少,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六)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其中,事业单位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国有企业报市国资委复审。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告中的引进条件标准对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汇总确定后报市委人才办。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1.人才引进补贴。正高职称综合补贴共76.8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46.8万元),副高职称综合补贴共42.4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32.4万元);博士研究生综合补贴共66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36万元),硕士研究生综合补贴共16.6万元(住房补贴4万元,生活补贴12.6万元)。经考核合格后,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住房补贴在购房后一次性发放。

  2.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3.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