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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东南岑巩县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公告(22名)
2024-08-28 10:23:34   地区:贵州   浏览:0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及《实施方案》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岑巩县2024年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备案花名册》等资料,经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送同级组织、社会工作、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由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参照岑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3574931

  附件:

  附件1:岑巩县2024年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党员身份证明(模板).doc

  原标题:岑巩县2024年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qdncg.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26_85479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