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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东南岑巩县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公告(22名)
2024-08-28 10:23:34   地区:贵州   浏览:0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持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党委>公章,参考模板附后)。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7.“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岑巩县2024年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报名表》。

  资格复审在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网站发布的招聘、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告。

  体检在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