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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8-27 11:45:01   地区:四川   浏览:0

  六、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的形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送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评审合格者将通过“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七、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较少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直接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通过“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面谈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关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最后一名面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谈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半结构化面试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半结构化面试。参考人数较少可放宽至2:1。半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根据半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半结构化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考察个人有无犯罪情况、征信报告等。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

  (二)聘用

  聘用人员与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签订劳动合同,薪酬以用人单位设定标准为准。

  十、其他事项

  1.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办理入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3.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8-62673892(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

  1.《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参照员额保障教师岗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