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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22名)
2024-08-22 11:54:52   地区:广东   浏览:0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