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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海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40名)
2024-08-21 18:29:3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

  (八)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对拟聘人选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5天。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与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使用公办幼儿园核定控制数,不列入幼儿园正式编制,纳入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参照幼儿园现有控制数人员标准执行。在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范围内统筹考虑岗位聘用、岗位交流等。

  2.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人员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3.聘用后,将根据各幼儿园岗位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未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及专项工作微信群内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动态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0166

  政策咨询电话:0473—205961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海勃湾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原标题:海勃湾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aibowan.gov.cn/c/2024-08-19/394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