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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兴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8-19 14:47:47   地区:湖北   浏览:0

  (二)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组织进行加试。体检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兴山县人才服务中心0717-2583124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2584512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兴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兴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三批)岗位表》

  2.《兴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三批)报名登记表》

  中共兴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原标题:兴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三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xxgk.xingshan.gov.cn/show.html?aid=15&id=65112&depid=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