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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8-18 10:52:49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在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跨年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核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以及接到学校报到通知后3日内未按时来校报到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

  人事处咨询电话:0551-64389420(史老师、任老师)、0551-65873125(汪老师)

  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551-64689004

  本公告最终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15日

  原标题: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50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