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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市定南县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8-13 17:32: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求,定南县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9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共计9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8月20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三版,附件3)所列为准。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