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关系。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等程序的相关步骤,逾期则无效。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均可应聘招聘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五)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2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招聘单位(具体详见咨询电话),先完成报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并退还其考试费。
(八)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或招聘主管部门反映。
(九)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1.《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原标题: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4/8/12/art_1229208499_58933725.html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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