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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岩市长汀县融媒体中心专项招聘公告
2024-08-12 16:50:57   地区:福建   浏览:0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网页(http://www.changting.gov.cn/)、“微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规则

  1.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24年8月9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24年8月9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③龙岩市内、外高校的龙岩市生源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其他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报考者相关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考生自行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