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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31名)
2024-08-12 09:02:19   地区:江苏   浏览:0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8月18日9:00—8月18日16:00。

  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9:30。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笔试成绩可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3.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5)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演课(试讲)。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