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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公告
2024-08-10 11:39:05   地区:福建   浏览:0

  (五)公示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确定为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

  (六)聘用

  1.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被录取后,按有关规定签订2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2.本次受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结束一个月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至体检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核拨。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人按比例缴纳。

  五、说明事项

  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清流县城建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附件2: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协审表.doc

  原标题: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8/t20240809_20497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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