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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人民医院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公告
2024-08-08 21:02:04   地区:贵州   浏览:0

  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以加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3.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黔南州人民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黔南州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黔南州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其它情形经黔南州人民医院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委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聘用人员聘用后需到三都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5年,实行“州管县用”,待遇发放办法参照黔南州人民医院“组团式”帮扶人员。

  (二)此次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帮扶结束,经个人申请且考核为优秀的,回本院工作。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引才方案由黔南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