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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公告
2024-08-06 00:58:36   地区:贵州   浏览: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引进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和考生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由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组成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干部组成,到考察对象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有关身份信息的;

  2.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3.其他考察不合格情形的。

  (七)研究录用

  经综合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研究后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由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录用。

  (八)办理聘用

  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予以明确。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本科生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协议签订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公告由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研究确定;

  (三)考生应关注有关公告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有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陈晓雪;联系电话:0858—2180080;电子邮箱:1526603118@qq.com)

  1.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下属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2.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下属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3.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下属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xlsx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下属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人才引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