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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聘专任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4-08-01 22:19: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专业为支撑,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永川城区、西部职教城。学校北倚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茶山竹海风景区”,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占地710亩,教学、办公、生活等设施设备齐全。学校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在校师生13000余人,有高级职称120人左右,具有博士、硕士学历者400余人。学校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职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人才培训中心、重庆市会展经济研究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平台,现有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重庆市级课程思政名师团队等多个教学团队,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全国财指委高职类专指委员、全国技术能手、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类优秀人才50余人。在68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近7万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专任教师2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第三批非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与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平均年薪10万元左右,相关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超额绩效),薪资核算方式及标准均与在编人员相同。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工会福利(节假日慰问费和体检、参与活动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上班期间免费提供工作餐(早餐和午餐)。

  六、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别说明。

  1.工作经历。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工作经历证明等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