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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费县县委党性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4人)
2024-08-01 12:49:16   地区:山东   浏览:0

演讲测试结束后,根据演讲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展板讲解测试人员。达不到以上规定展板讲解测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演讲测试人数确定进入展板讲解测试人员。确定进入展板讲解测试人员的演讲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展板讲解测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ixian.gov.cn/)向社会公布。

2、展板讲解测试。展板讲解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展板讲解测试结束后,根据展板讲解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1: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展板讲解测试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展板讲解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应聘人员展板讲解测试成绩相同,则按演讲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演讲测试成绩、展板讲解测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演讲测试成绩、展板讲解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ixian.gov.cn/)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须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按要求参加相应测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及中共费县县委党性教育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展板讲解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应的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由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及中共费县县委党性教育服务中心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费县县委党性教育服务中心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费县县委党性教育服务中心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