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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4-07-30 00:01:17   地区:江苏   浏览:0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有笔试的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现场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技能测试

  岗位代码G25-G27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1.岗位代码G01-G06、G22、G23岗位,如需进行适岗能力评价的,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无需进行适岗能力评价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岗位代码G07-G21、G24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岗位代码G25-G27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岗位代码G01-G06、G22、G23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G07-G21、G2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岗位代码G25-G27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连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G01-G04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