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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摄像制作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7-25 23:46:2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递补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对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应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经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融媒”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2.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在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辞职)。对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人才标准的,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二)应聘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引才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引才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提交《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本次引才工作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83-8335708(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