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专业和优秀岗位人员简章
2024-07-18 08:48:3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滨组发〔2019〕5号)、《2024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3〕7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滨州市人民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滨州市中医医院、滨州市妇幼保健院、滨州市中心血站、滨州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和优秀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对象分为两个层次。紧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优秀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职称岗位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要求规培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作为截止日期。

  10.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事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紧缺专业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优秀岗位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