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24-07-17 11:30:25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169名,幼儿园聘用包干制(以钱养事)教师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学科及人员类别

  180名教师按照工作经历要求分为三类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岗位89名,在职教师岗位66名,在职优秀教师岗位25名。按照学科分布如下:语文56名,数学33名,英语1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科学6名,历史9名,地理3名,生物1名,政治/道法10名,音乐5名,体育17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6名,心理健康4名,幼儿园教师11名。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聘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武汉经开区教育局统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应往届毕业生。应届:2023、2024届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往届:其它年度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具有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学历学位。(1)中小学教师岗位:小学、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高中教师岗位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幼儿)教育专业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须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大专、本科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部分岗位只限学段未限学科,下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下同)。

  (二)在职教师岗位

  1.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工作经历: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至少2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证明工作经历。

  (三)在职优秀教师岗位

  1.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