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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阳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7-16 11:54:16   地区:贵州   浏览:0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不设置开考比例的除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但形成竞争的,保留减少后计划数,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减少后仍达不到3︰1也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该岗位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进行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合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它事项

  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