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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周口鹿邑县第一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7-15 11:17:31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鹿工作,根据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周口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周人才〔2023〕7号)和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鹿人才〔2020〕3号),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博士研究生(本科学习阶段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国内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学习阶段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QS世界大学排名指毕业当年最新排名);

  (三)全国“双一流”高校的本科毕业生(需为本科一批次录取)。全国“双一流”高校指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147所高校(见附件5)。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26名,详见《鹿邑县2024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以上年龄均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

  4.报名时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鹿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

  7.试用期内和未满现工作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9.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引进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下午18:00止(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方式及要求:登录鹿邑县人民政府网(www.luyi.gov.cn/)、鹿邑人才信息网(www.lyrcgz.com)下载《鹿邑县2024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报名材料(见附件3)一起扫描件压缩打包,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glyxwrcb@163.com)。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鹿邑县紫气大道中段迎君国际酒店A座三楼3001房间。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鹿邑县2024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携带附件3所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选。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人数以资格审查最终合格人员为准,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10:1及以上的,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否则直接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