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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7-15 10:35:29   地区:广西   浏览:0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休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3.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75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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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原标题:龙胜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lls.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10_2714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