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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7-10 10:23:37   地区:江苏   浏览:0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淮安市科技大道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6.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2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7月10日9:00-7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7月10日9:00-7月18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7月10日-7月18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0日9:00-7月18日17:00;

  5.缴费确认:7月10日9:00-7月18日18: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7月22日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