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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2024-07-08 17:16:31   地区:云南   浏览:0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反馈不合格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现场反馈不合格原因。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2才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此次公开选调。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得对报名信息再作修改。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满分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hs.gov.cn/162.news.list.dhtml)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通告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选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与考察同步开展。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体检、考察双合格者,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或党组研究确定为公示人选,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公开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参加选调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选调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选调资格。

  (四)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七、其他相关事项

  后续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将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咨询电话:0691—213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