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贺州市钟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4-07-04 00:04:51   地区:广西   浏览: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3.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钟山教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中共钟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2.招聘单位须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聘用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2024年钟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诚信档案管理。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