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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7-02 22:46:23   地区:河南   浏览: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1门,满分100分。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统一评分。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2024年8月1日8点-5日19点在报名网址查询个人成绩。

  3.确定面试人员。依照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3: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于报考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专业,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面试时间,由各地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分别组织实施,时间定于2024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的为准。

  5.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无笔试成绩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岗位专业计划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和无笔试成绩的,需要进行二次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在体检结果公示7天内,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聘用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政治倾向和遵纪守法情况。对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

  由省级财政对特招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纳入人才编制管理

  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计划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对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六、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违约人员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政策详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可以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