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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长顺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4-07-01 21:24:35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要求,为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决定开展长顺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长顺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由长顺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聘原则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选聘计划及岗位

  长顺县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2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长顺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截止2024年8月31日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截止到2024年7月29日为长顺户籍(生源)人员,或配偶为长顺户籍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2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3)截止到2024年7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长顺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累计服务满2年的人员;(4)截止到2024年7月29日在长顺县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5)2018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4.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5.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7.截至2024年7月29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截至2024年7月29日,长顺县仍在岗的村(社区)常务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主任、副主任、文书);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29日9:00—8月2日17: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服务平台(网址:http://113.249.157.217:16212/exam-system-examinee/qxcs)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报名之后进行个人证件照上传,并记住“报名序号”以便后续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