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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4-07-01 21:29:26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2567198(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0546—2885929(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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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原标题:招25人|应届可报|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zd.jnmc.edu.cn/2024/0629/c988a15915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