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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8 09:18:21   地区:福建   浏览:0

  七、体检、考察

  1.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台江区卫健局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台江区卫健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7.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aijiang.gov.cn)公示。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需在本区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90号

  邮编:350004

  电话:台江区卫健局0591-83217973联系人:林女士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区卫健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56899。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