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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6-27 14:56:07   地区:湖南   浏览:0

  (9)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10)出国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论文原件及中文翻译件、成绩单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事宜、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G类岗位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A、B、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G类岗位

  采取试讲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总分为100分。

  (2)A类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议论文写作,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3)B、C类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岗位职业知识、时事政治和网文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G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A、B、C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具体事宜、考试结果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