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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州贞丰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4-06-27 10:13:3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贞丰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组通〔2022〕32号)和《关于印发〈贞丰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贞组通〔2022〕34号)等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贞丰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6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聘办”)负责。

  二、选聘原则和程序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计划及岗位

  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6名,选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均为五岗,详见《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聘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职责

  五岗(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负责网格的每日巡查、相关资料上报等工作。

  (二)薪酬构成

  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

  1.职务薪酬城市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和专职网格员按现任职务执行薪酬标准。

  2.级别薪酬由对应的岗位系数和贞丰县最低工资标准核算。

  3.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季度发放,并根据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类别、年度考核情况分类梳理确定绩效薪酬档次,具体由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4.学历津贴。学历津贴按年度发放按年补贴。

  5.职业资格津贴。职业资格津贴按年度发放按月补贴。

  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薪酬待遇

  五岗(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试用期每月应发工资(含绩效)2100元左右,转正后每月应发工资(含绩效)2200元左右(扣除“三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7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7月7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7月7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