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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城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25 17:37:08   地区:江苏   浏览:0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分者,若仍无法确定人选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八、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15—68661502,0515—8550880-81703,0515-85508799(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68661110,0515-85508555(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监督审查室);

  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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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4年6月23日

  原标题: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cjsxy.com/html/949/2024-06-23/content-8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