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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城市建湖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6-25 17:37:26   地区:江苏   浏览:0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在“盐城市建湖县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

  2.确定面试人员

  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岗位代码601—607)不组织面试。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核

  面试前,建湖县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建湖县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人员公告。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代码501)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代码204)岗位采取上微型课教学加专业技能考核形式进行。其余学科只需上微型课教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微型课和专业技能考核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微型课和专业技能考核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

  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岗位代码601—607)总成绩按招聘笔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

  其他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建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建湖县教育局及招聘学校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选岗。对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体检、考察合格考生,在报考的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就业岗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